《红楼梦》与圈子文化
    铲除“山头主义”、“圈子文化”,首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立起来,严起来,真正管住广大党员干部。同时,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,坚定不移地贯彻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只有多管齐下,综合治理,“山头主义”、“圈子文化”才能失去存活的土壤,不再有“风光”的市场。

  一

  《红楼梦》里涉及的大大小小官司不少,虽然都是虚构,但是作者曹雪芹及续写者以近乎真实的笔触,详尽地描绘了每起官司的起因、过程和结果,艺术地再现了皇权专制下司法审判“权钱”、“权权”交易的本质,深刻地揭示了传统社会衰亡的历史规律。在这些官司中,薛蟠一人就涉及了两次人命官司,即“葫芦命案”和“太平命案”。前后对照不难看出,前案展现的是贾、王、薛、史四大家族“连络有亲、一荣俱荣”,后案则展现了他们“一损俱损”的必然结局。
  薛蟠前后两次惹了人命官司,第一次是在第4回“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”中,因为与人争抢被人贩子拐卖的英莲,手下豪奴将另一买主冯渊“打了个稀烂”。对待这场人命官司,薛大公子“视为儿戏,自以为花上几个臭钱,无有不了的”。审理此案的知府贾雨村,在听门子详叙了关于贾、王、薛、史四大家族的“护官符”后,汲取了原来做官失败的教训,给了冯家许多烧埋银子,“徇情枉法,胡乱判断了此案”。事毕,为了表功,贾雨村还“急忙作书信二封,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,不过说‘令甥之事已完,不必过虑’等语”。
  相对于第一场“葫芦命案”的轻松逍遥,约十年后的“太平命案”却让薛大公子吃尽苦头。“太平命案”始于第86回,所涉笔墨几乎贯穿全书后40回,可见作者颇费心思。这次命案是因为薛蟠外出置货,行经太平县,在李家店歇宿喝酒时,眼看酒保张三老是拿眼睛瞟薛蟠带去的戏子蒋玉函,就故意斗气找碴打架,拿碗砸了张三的脑袋。张三头上冒血,没过多久就咽了气。薛蟠被当地官府拿住,自认“斗杀”,招供在案。后来薛姨妈等花了几千两银子打点,才把知县和涉案证人全都买通,将供状里的“砸”改为“磕”。这一改,就说明张三是自己拿脑袋凑上来,致命的囟门处正好“磕”到薛蟠洒酒的酒碗,以致受伤而死。按照当时法律,误伤致死属“过失杀人”,可以拿钱财抵罪。大清律例里有明码标价,收赎过失杀人绞罪,给予“被杀之家”营葬费用,折银十二两四钱二分。
  可是这命案要结还没那么容易。到了第91回,薛蟠寄信回家,告知此案由县里呈报府里,又由府里呈报道里,却在道爷那里卡住了,叫家中连忙带银子去疏通。薛姨妈只得兑了银两让侄儿薛蝌连夜启程。第97回,因贾宝玉与薛宝钗议婚,薛蝌再去见薛蟠,告知此事,顺便打听案件审详之情。回来后,薛蝌告知薛姨妈,上司已经准了误杀,可以备办银两以期赎罪。不料横生变故,到了第99回,已外任江西粮道的贾政偶阅邸报,见有刑部关于薛蟠命案“串嘱尸证、捏供误杀”的题本。题本写明,不但薛蟠依律“拟绞监候”,连州县亦因承审不实而获咎。所谓“监候”,指的是监着守候秋天大审(清朝司法审判制度,对于一些判处死刑的罪犯,不立即处决而在第二年秋天对其进行复核和复奏)。一直到了第119回,事件才突现转机,“皇上又看到海疆靖寇班师善后事宜一本,奏的是海晏河清,万民乐业的事。皇上圣心大悦,命九卿叙功议赏,并大赦天下”。如此这般的一波三折后,在第120回,伴随着全书的结束,此案终于尘埃落定——“且说薛姨妈得了赦罪的信,便命薛蝌去各处借贷,并自己凑齐了赎罪银两。刑部准了,收兑了银子,一角文书将薛蟠放出”。

  二

  反观“太平命案”整个过程,四大家族对此几乎都采取了集体沉默的态度,没有人真正为薛蟠出头说话。薛蟠之妻夏金桂,毫不避讳地表达了自己的愤懑:“平常你们只管夸他们家里打死了人一点事也没有,就进京来了的,如今撺掇的真打死人了。平日里只讲有钱有势有好亲戚,这时候我看着也是唬的慌手慌脚了。”如果说一个妇道人家,得知自己丈夫五花大绑进了大牢,情急之下口无遮拦,罔顾事实的话,那么贾政的消极表现则从侧面印证了此事。面对薛姨妈的多次请托,贾政要么是“含糊应了”,要么借口推托“此事上头可托、底下难托,必须打点才好”。按常理推论,涉及四大家族的命案,哪怕他们不主动过问,也应该早有献媚邀宠似贾雨村者为之纾难,再不济也能提前得到案件相关细节和进展,可是贾政居然一无所知,他本人也是通过邸报才了解一二,而且看了之后还暗自担心,恐怕对自己有挂碍。甚至最后得知薛蟠“拟绞监候”,太平知县也被革职,再无牵连到他了,“才放心”。这哪里还是当年门子介绍“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,不但官爵,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了”的光景?
  更为奇怪的是,“太平命案”刚发时,太平知县已经知晓薛蟠的家世背景,却敢太岁头上动土,索取贿赂,丝毫没有畏惧忌惮之意。此后的道台、节度使和刑部,也都没有顾及皇帝勋旧的贾府,反而趁机刁难,个个狮子大开口,薛家几乎被整得倾家荡产、家破人亡。
  同样是人命官司,同样发生在一个人身上,却有截然不同的结局。前一场只需一张“护官符”,当事人都不用露面,就可以拍屁股轻松走人;后一场送钱如流水,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死罪不免,个中原因是什么?
  当然,从两起命案的性质上分析,“葫芦命案”行凶的是薛蟠手下豪奴,“太平命案”主犯就是薛蟠本人了,理应重判。但是分析根本原因,不外乎是四大家族“山头主义”的塌陷、“圈子文化”的崩溃。
  “葫芦命案”发生的背景正值贾、王、薛、史四大家族权势熏天、煊赫一时,“皆连络有亲,一损俱损,一荣俱荣,扶持遮饰,俱有照应的”。“太平命案”中,四大家族已是风雨飘摇、岌岌可危,自身都难保,哪还有收拾这个烂摊子的能耐?
  先看最有权势的贾、王两家。贾家当年不惜代价打造大观园迎接元春省亲,竭力支撑烈火烹油、鲜花着锦的“虚架子”,就是为了显示皇亲国戚显赫的气派。可好景不长,第95回元春病逝,意味着贾家与皇室最重要的联系断掉了,贾府在权力上失去了优势,自此败落加速;至于财力方面,早在第72回贾母过生日之际,由贾琏向鸳鸯商议偷出贾母不用的器具变换现钱便可见一斑。关于王家,王家最大的靠山是王子腾,王夫人和薛姨妈的哥哥、薛蟠的舅舅,一出场就官至京营节度使,负责京城卫戍之要职。第95回,王子腾更是升了内阁大学士,可谓平步青云。蹊跷的是紧接着就传来了他在进京路上暴死的消息。如果王子腾殒命算是偶发事件的话,那么他在两次命案中的迥异表现更是值得玩味。“葫芦命案”摆平后,王子腾曾主动邀薛姨妈一家上京,以便约束教管薛蟠,但是“太平命案”从发生到他死亡,长达十回、叙事时间近一年里,却始终不现他的只言片语。不祥之兆,暗寓其间。此外,王子腾这个顶梁柱轰然倒下后,海疆御史没有放过他,参了一本说他在任上留下大量亏空,虽本人已死,应该由其弟王子胜和侄子王仁负责赔补。王仁于是投奔贾府,希望从王熙凤那里得些帮补,分些妹子的衣物和私房钱。在要求没有满足的情况下,王仁竟然狗急跳墙,串通贾环卖了亲外甥女巧姐。王家败落下场可想而知!
  缺少了贾、王两家的权力荫庇,薛家要保住薛蟠的性命,只能是“京里的官商名字已经退了。两个当铺已经给了人家,银子早拿来使完了。还有一个当铺,管事的逃了,亏空了好几千两银子,也夹在里头打官司。你二哥哥(薛蝌)天天在外头要账,料着京里的账已经去了几万两银子,只好拿南边公分里银子并住房折变才够。前两天还听见一个荒信,说是南边的公当铺也因为折了本收了”。打通每道关节,就要满足层层贪得无厌的盘剥。原本殷实的皇商买办,也禁不起银子花得跟淌水似的,薛家在经济上逐渐陷入了困境。
  至于史家,用贾母的话说,前几年就垮掉了。书中没有直接描写史家境况,只提到了两个叔叔史鼐和史鼎。为减少开支,史家尽量减少使用下人,史湘云寄人篱下,还要做针线活儿到深夜——生计想必也是每况愈下。
  四大家族败落的表现形式尽管不一,但最终结局都相差无几,用《红楼梦》的原话说,就是“为官的,家业凋零。富贵的,金银散尽……好一似食尽鸟投林,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”!

  三

  官僚集团拉帮结伙搞朋党政治,是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中的痼疾。北宋欧阳修在《朋党论》中指出其弊端:“及其见利而争先,或利尽而交疏,则反相贼害”。贾、王、薛、史四大家族,得势时相互庇护,能量极大,敢于视人命如草芥,公开践踏司法公正,严重破坏政治生态。等到势失财散的那一天,面对乌烟瘴气、秽浊不堪的腐败官场,就该轮到自己饱尝恶果了。
  朋党政治,一言以蔽之,就是“山头主义”、“圈子文化”在政治上的集中表现。“山头主义”、“圈子文化”的蔓延,既是政治生态恶化的产物,又是破坏公平正义的毒草。历代统治者都对此十分警惕,一旦发现必然严惩不贷。
  我们党对于这个问题,从一开始就是旗帜鲜明,坚决抵制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,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,“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‘圈子文化’,整天琢磨拉关系、找门路,分析某某是谁的人,某某是谁提拔的,该同谁搞搞关系、套套近乎,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”,表示“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。干部都是党的干部,不是哪个人的家臣”。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也强调,“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、利益输送,决不允许自行其是、阳奉阴违。”
  铲除“山头主义”、“圈子文化”,首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立起来,严起来,真正管住广大党员干部。同时,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,坚定不移地贯彻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只有多管齐下,综合治理,“山头主义”、“圈子文化”才能失去存活的土壤,不再有“风光”的市场。(聂达) 


选自江苏省纪委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