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报指南
发布时间:1970-01-01 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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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指南
一、举报方式
三、信访举报一般处理流程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(节选)
中国共产党章程(节选)
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
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(节选)
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
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
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
信访条例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举报电话:025-84391833;025-84390055
网上举报:jaasjw@163.com
来信请寄: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纪委办公室(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),邮编:210014
来访请到: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综合楼409室
二、举报须知
1. 受理范围
(1)针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单位、部门、党组织、党员和职工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(2)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单位、部门、党组织、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(3)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单位、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、建议。
2. 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对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回复。
3. 举报问题力求详尽,最好具备以下要素:“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起因、情节、结果”,以便于调查核实。
4.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。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网上举报:jaasjw@163.com
来信请寄: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纪委办公室(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),邮编:210014
来访请到: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综合楼409室
二、举报须知
1. 受理范围
(1)针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单位、部门、党组织、党员和职工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(2)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单位、部门、党组织、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(3)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单位、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、建议。
2. 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对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回复。
3. 举报问题力求详尽,最好具备以下要素:“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起因、情节、结果”,以便于调查核实。
4.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。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三、信访举报一般处理流程
四、信访举报相关法律法规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(节选)
中国共产党章程(节选)
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
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(节选)
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
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
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
信访条例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